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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避免浪费和超标准配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湘财资【2017】13号)的通知和《澳门24小时线上娱乐场城app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湖铁院综〔2013〕7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用于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的所有资产,不论来自何种渠道(购置、赠送、奖励、调拨、援助、自制等)和使用何种经费(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捐款、贷款等)购置,都统一考评。但不含校办企业。
第三条 考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成立的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小组对各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可操作性原则:设计可量化的考评指标。
(三)导向性原则:通过考评指导各资产使用单位高效、科学配置资产,节能减排,打造节约型校园。
第四条 成产固定资产绩效考评小组
组长: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常务副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监察处处长。
成员: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考评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学校为实现固定资产管理职能所确定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率、维护等所进行的综合性考评与评价。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主要是考评各资产使用单位的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情况;
(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用及维护情况;
(四)固定资产的配置情况;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工作考评评分表》所列各项指标进行考评,详见附件一。
学校固定资产绩效考评小组遵照上级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当年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可以对具体考评指标进行调整。考评指标需调整时,应于调整当年的上半年予以公布。
第三章 考评方法
第六条 考评采取日常监管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评主要通过对各部门固定资产有关管理资料的审核以及现场抽查盘点实物资产和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考评实行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各对应项作适当减分,减完为止,不计负分。年度资产清查项为净减分项。
第八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将每年考评结果汇总报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小组备查,并于编制次年各部门预算前向资产预算编制归口管理部门予以通报,作为各部门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依据。
第四章 考评时间
第九条 考评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年度考评,考评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的年末,可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作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考评奖惩
第十条 每年的资产考评结果作为核定各资产使用单位下一年度新增资产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考评结果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部门予以表彰,并在下一年度部门资产预算的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对于考评结果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部门在全校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每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年终考评重要参考指标,并作为部门负责人年终绩效考评参考指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各资产使用单位应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对所提供的相关评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资产管理工作考评评分表
附件:
资产管理工作考评评分表
部门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考评评分项目(分值) |
标准要求 |
评分细则 |
检查方法 |
得分 |
1 |
组织机构及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5分) |
制度执行情况(7分) |
严格执行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积极参加二级资产管理员培训及会议; |
不落实或不执行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次,扣2分; 参加二级资产管理员培训不按时一次扣2分,缺一次扣4分; |
根据查看相关记录资料及签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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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配置情况(3分) |
配备有专(兼)职资产管理员并在资产管理处备案; 资产管理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 |
未配备专(兼)职资产管理员,扣2分;资产管理工作未明确分管领导扣1分; |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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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领导重视 (5分) |
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配合资产检查考评工作;积极督促资产管理员完成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领导缺席扣1分; 资产管理员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工作1次扣2分; |
根据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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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产信息化管理情况(30分) |
固定资产入账 (10分) |
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后,按要求入资产系统账及完成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做为财务报账依据; 新增资产录入系统信息与送货单、合同、发票、实物信息相符; |
资产到货且发票提供后,入账不及时每次扣1分;超过5个工作日视为不及时; 新增资产录入系统信息与送货单、合同、发票、实物信息不相符,一件扣1分; |
根据当年新增资产录入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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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产交接与资产系统信息更新(10分) |
重视资产交接及调拨工作,新老资产管理员调整或资产发生项目变动时及时完成交接工作,同时在资产系统中完成相关资产变动; |
交接存在遗留问题或延误资产变动信息更新,每次扣5分; |
根据人员或其他变动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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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产报废处置申报(10分) |
严格把关,按制度和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报废、出租、出借等)申报手续; |
资产报废处置不按制度或规定程序办理,每台件扣1分; 随意将资产丢弃或堆放在公共区域,每台件扣0.5分; |
查看现场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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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55分) |
账物及台账 (15分) |
明细账信息与实物相符; 贴过的资产标签保管完好,标签如缺失及时报到资产处,并重新粘贴; |
截止2016年资产清查上报结果后,如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每台件扣3分; 贴过的资产标签有缺失现象未及时报到资产处更新,每台件扣0.5分; |
根据现场抽查和每年度的资产清查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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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产使用(15分) |
不得私自将资产借出校外或对外租赁; 未达报废年限或新增资产闲置应及时汇报; 资产闲置或未按要求进行维护; |
私自将资产借出校外或对外租赁,一台件扣5分; 未达报废年限私自处置,一台件扣2分;新增资产闲置未报到资产处,一台件扣2分; 资产未按要求维护(维护记录表),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一台件扣2分; |
根据查看现场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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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产维护保养(15分) |
实训室大型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资产完好,损坏及时报修(保修期内资产报资产处,保修期外报后勤处); 对于资产发生的事故,能认真组织原因排查,落实责任人赔偿责任; |
实训室大型(单件价值3万及以上)设备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项扣3分; 资产损坏未及时报修一台件扣1分; 因管理责任导致资产事故,一次扣5分; |
查看现场及维护保养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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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环境卫生与资产安全(10分) |
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无安全隐患; |
环境不整洁,物品摆放混乱,一台件扣0.3分,一室扣3分; 存在安全隐患,一项扣3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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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产清查 |
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扣分项) |
每年根据资产处统一安排进行资产清查一次(主要以部门资产自查的方式),将清查结果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汇总到资产处; |
完成清查工作但未按时间节点报送清查结果的扣5分; 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资产清查但报送了虚假清查结果的扣35分; 未按相关要求完成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扣40分; |
清查结果及清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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